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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绍诸商初字第1960号

裁判日期: 2010-11-10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方某某与何甲、何乙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方某某,何甲,何乙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绍诸商初字第1960号原告:方某某。委托代理人:寿某某。被告:何甲。被告:何乙。本院在审理原告方某某与被告何甲、被告何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两被告常年居住在国外,致本案有关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陆启杰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书记员  吴宵莹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