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绍诸商初字第1960号
裁判日期: 2010-11-10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方某某与何甲、何乙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方某某,何甲,何乙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绍诸商初字第1960号原告:方某某。委托代理人:寿某某。被告:何甲。被告:何乙。本院在审理原告方某某与被告何甲、被告何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两被告常年居住在国外,致本案有关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陆启杰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书记员 吴宵莹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