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0)长民初字第3059号

裁判日期: 2010-10-15

公开日期: 2014-12-29

案件名称

张金荣等与西安市长安区王寺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金荣,张菊利,张龙,张腾,西安市长安区王寺街道办事处西苏村民委员会

案由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全文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长民初字第3059号原告张金荣。原告张菊利。原告张龙。原告张腾。被告西安市长安区王寺街道办事处西苏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张升学,系该村主任。本院在审理原告张金荣等诉被告西安市长安区王寺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一案,查明被告法定代表人张升学因经济问题已被立案审查羁押,该村委会目前无具体负责人,致本案庭审活动无法进行。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审 判 长  李养民代理审判员  薛兵兵人民陪审员  滑智武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书 记 员  柳 虹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