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临执字第144号
裁判日期: 2010-10-11
公开日期: 2016-03-24
案件名称
王琦与张良其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临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琦,张良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临执字第144号申请执行人王琦。被申请执行人张良,男。上列当事人因执行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2010)临民二初字第158号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裁定如下:(2010)临执字第144号执行案件中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刘哲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陶琳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