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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临执字第144号

裁判日期: 2010-10-11

公开日期: 2016-03-24

案件名称

王琦与张良其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临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琦,张良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临执字第144号申请执行人王琦。被申请执行人张良,男。上列当事人因执行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2010)临民二初字第158号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裁定如下:(2010)临执字第144号执行案件中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刘哲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陶琳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