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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杭西商初字第3078号

裁判日期: 2010-01-04

公开日期: 2014-07-14

案件名称

曾夏红与李万正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曾夏红,李万正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

全文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杭西商初字第3078号原告:曾夏红。被告:李万正。本院在审理原告曾夏红诉被告李万正友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原告曾夏红于2010年1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曾夏红在宣判前撤回起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曾夏红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10元,减半收取505元,由原告曾夏红负担。代理审判员 卜 亮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书 记 员 陈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