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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603执248号

裁判日期: 2010-01-23

公开日期: 2020-06-16

案件名称

胡闯与四川玖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纠纷一案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胡闯;四川玖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603执248号 胡闯、四川玖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胡闯与四川玖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83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执行到15971元(其中138元收作执行费)。至此,胡闯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0603民初3741号民事调解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