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3021执12号
裁判日期: 2010-01-02
公开日期: 2020-03-0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东xx与被执行人王xx离婚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甘肃省临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肃省临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东xx;王xx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临潭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甘3021执12号 申请执行人东xx 被执行人王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xx与被执行人王xx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甘3021民初36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辉 审判员 林 峰 审判员 蔡玉宏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日 书记员 付良旭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