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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3021执12号

裁判日期: 2010-01-02

公开日期: 2020-03-0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东xx与被执行人王xx离婚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甘肃省临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肃省临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东xx;王xx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临潭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甘3021执12号 申请执行人东xx 被执行人王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xx与被执行人王xx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甘3021民初36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辉 审判员  林 峰 审判员  蔡玉宏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日 书记员  付良旭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