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执2545号
裁判日期: 2010-01-15
公开日期: 2020-02-28
案件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鹤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鹤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苏晓玲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784执2545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 苏晓玲: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与被执行人苏晓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自行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本案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15日提交了结案申请书,本案已全部执结,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