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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1623执恢38号

裁判日期: 2010-01-10

公开日期: 2020-03-31

案件名称

黄守学、甘元容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邻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邻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黄守学;甘元容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623执恢38号 申请执行人:黄守学,男,汉族,住四川省邻水县。 被执行人:甘元容,男,汉族,住四川省邻水县。 申请执行人黄守学与被执行人甘元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971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15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被执行人支付其他费用。至此,黄守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2019)川1623民初10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