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台天商初字第912号
原告:张某。
被告:杨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张某未按期交纳诉讼费,本案依法按原告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周和平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代
书记员 王其委 微信公众号“”
张某与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台天商初字第912号
原告:张某。
被告:杨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张某未按期交纳诉讼费,本案依法按原告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周和平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代
书记员 王其委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