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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杭江商外初字第10号

西子奥××电梯有限公司与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0-02-03
公开日期
2015-12-27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西子奥××电梯有限公司,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杭江商外初字第10号原告西子奥××电梯有限公司。×路××号。法定代表人陈××。被告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滨江区××楼××层。法定代表人蔡××。本院在审理原告西子奥××电梯有限公司诉被告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西子奥××电梯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西子奥××电梯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西子奥××电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6元,减半收取人民币43元,由原告西子奥××电梯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宋伟锋

二〇一〇年二月三日

书记员  李 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