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0881执94号
裁判日期: 2010-01-23
公开日期: 2020-02-28
案件名称
于德源与潘修涛丁春菊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盖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盖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于德源;潘修涛;丁春菊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盖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辽0881执94号于德源、潘修涛、丁春菊: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于德源与潘修涛、丁春菊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潘修涛、丁春菊已履行全部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于德源申请执行的盖州市人民法院(2019)辽0881民初555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盖州市人民法院(2019)辽0881民初555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于洪涛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胡奇翔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