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607执22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詹德锦与被执行人陈坚成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607民初489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我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坚成已履行完毕本案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