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甬慈商初字第3067号
裁判日期: 2009-09-20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与宁波博瑞精密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宁波博瑞精密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甬慈商初字第3067号原告: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街5号。法定代表人:阿川正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毅宾,系原告职工。被告:宁波博瑞精密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担山北路800号。法定代表人:宋朝君,董事长。本院在审理原告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波博瑞精密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09年9月2日以双方已自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320元,减半收取计160元,由原告负担,在本裁定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本院。审 判 员 高立民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日代书记员 沈丽香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