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绍商初字1080号
裁判日期: 2009-08-03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周××与绍兴县××印染纺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绍兴县××印染纺织有限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绍商初字1080号原告:周××。委托代理人:黄××、段××。被告:绍兴县××印染纺织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16183252)。住所地:浙江省××××工业区。法定代表人:赵××。委托代理人:薛××、吴××。本院在审理原告周××诉被告绍兴县××印染纺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09年7月30日向本院申请撤诉。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周××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744元,减半收取372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陈伟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书记员 易青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