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绍虞商初字第2280号
裁判日期: 2009-08-24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绍兴××纺织品有限公司与上××雪××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绍兴××纺织品有限公司,上××雪××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绍虞商初字第2280号原告绍兴××纺织品有限公司,住所地绍兴县××城××中心××楼××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闻××。委托代理人王××、陈××。被告上××雪××司,×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谢甲。委托代理人景××。委托代理人谢乙。本院在审理原告绍兴××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告上××雪××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绍兴××纺织品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绍兴××纺织品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上××雪××司的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绍兴××纺织品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上××雪××司的起诉。本案受理费9090元,依法减半收取4545元,财产保全费3165元,合计7710元,由原告绍兴××纺织品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陈亚君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朱利芝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