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长执字第117号
裁判日期: 2009-08-13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郑策成、游光虎、王善龙、游顿假昌注册商标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长执字第117号申请人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郑策成、游光虎、王善龙、游顿假昌注册商标纠纷一案,本院(2007)长刑初字第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郑策成因又犯它罪被逮捕,其财产亦被查封,被执行人游光虎、游顿、王善龙行踪不定,下落不明,原租住房屋已不存在,又无其它可执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07)长刑初字第6号附带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中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刘小三执行员 刘林选执行员 杨 霖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西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