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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嘉桐商初字第1258-2号

裁判日期: 2009-07-23

公开日期: 2015-12-29

案件名称

汤××与常熟市××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桐乡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汤××,常熟市××有限公司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嘉桐商初字第1258-2号原告:汤××。被告:常熟市××有限公司,住所地:常熟市××城市××星××号。法定代表人:龚××。委托代理人:陶××。本院在审理原告汤××诉被告常熟市××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人民法院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朱 远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吕艾迪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