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嘉桐商初字第1258-2号
裁判日期: 2009-07-23
公开日期: 2015-12-29
案件名称
汤××与常熟市××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桐乡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汤××,常熟市××有限公司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嘉桐商初字第1258-2号原告:汤××。被告:常熟市××有限公司,住所地:常熟市××城市××星××号。法定代表人:龚××。委托代理人:陶××。本院在审理原告汤××诉被告常熟市××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人民法院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朱 远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吕艾迪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