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绍商初字第1397号
裁判日期: 2009-07-23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浙江××××印染有限公司与杭州××丝绸印染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浙江××××印染有限公司,杭州××丝绸印染有限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绍商初字第1397号原告:浙江××××印染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3779100-3)。住所地:绍兴县滨海工业区××路。法定代表人:虞××。委托代理人:申××。委托代理人:金×。被告:杭州××丝绸印染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143296451)。住所地:杭州市××建华村。法定代表人:项××。委托代理人:严××。委托代理人:周××。本院在审理原告浙江××××印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丝绸印染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浙江××××印染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杭州××丝绸印染有限公司起诉的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浙江××××印染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杭州××丝绸印染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026元,减半收取513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钱峰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徐妍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