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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绍商初字第1397号

裁判日期: 2009-07-23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浙江××××印染有限公司与杭州××丝绸印染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浙江××××印染有限公司,杭州××丝绸印染有限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绍商初字第1397号原告:浙江××××印染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3779100-3)。住所地:绍兴县滨海工业区××路。法定代表人:虞××。委托代理人:申××。委托代理人:金×。被告:杭州××丝绸印染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143296451)。住所地:杭州市××建华村。法定代表人:项××。委托代理人:严××。委托代理人:周××。本院在审理原告浙江××××印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丝绸印染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浙江××××印染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杭州××丝绸印染有限公司起诉的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浙江××××印染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杭州××丝绸印染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026元,减半收取513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钱峰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徐妍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