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绍虞商初字第2442号
裁判日期: 2009-07-16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周霞黎与王军灿、王玉娣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霞黎,王军灿,王玉娣,陈宽,王红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绍虞商初字第2442号原告周霞黎,百官街道卧龙山庄西区11幢606室,身份代码330622197608280944。被告王军灿,百官街道盛丰新村12幢204室,身份代码330622197510270510。被告王玉娣,百官街道盛丰新村12幢204室,身份代码330622197510273721。被告陈宽,越镇胜桥村胜东胜东路75号,身份代码330682197911263414。被告王红军,曹娥街道望江公寓1幢304室,身份代码330622197406191919。本院在审理原告周霞黎与被告王军灿、王玉娣、陈宽、王红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周霞黎在收到本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后,未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出缓交申请。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丁 奕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书记员 梁娅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