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西民二终字第1036号
裁判日期: 2009-07-14
公开日期: 2014-12-18
案件名称
招商局西安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与陕西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陕西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局西安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案由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民 事 裁 定 书(2009)西民二终字第103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陕西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长安南路449号。法定代表人柴鸿燕,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陈瑞,女,1982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吴巍,陕西九洲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招商局西安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小寨东路108号金龙商务大厦三楼。法定代表人张浩,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陈延风,陕西中俊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上诉人陕西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招商局西安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06)雁民二初字第662号招商局西安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与陕西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提出抗诉后,本院正在审理中,由于该���处理结果可能影响本案的正确处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五)、(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 判 长 邢锐飞审 判 员 肖 勇代理审判员 何 强二00九年七月十四日书 记 员 刘 毅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