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舟普商初字第505号
裁判日期: 2009-07-11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李明昌与邵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舟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明昌,邵辉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舟普商初字第505号原告李明昌,普陀区桃花镇对峙村米鱼洋王家26号。被告邵辉,区桃花镇后沙头村小学路72号。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明昌诉被告邵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李明昌未在7日内预交诉讼费,又未向本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江 涛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一日代书 记员 孙海平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