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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舟普商初字第505号

裁判日期: 2009-07-11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李明昌与邵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舟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明昌,邵辉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舟普商初字第505号原告李明昌,普陀区桃花镇对峙村米鱼洋王家26号。被告邵辉,区桃花镇后沙头村小学路72号。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明昌诉被告邵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李明昌未在7日内预交诉讼费,又未向本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江 涛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一日代书 记员 孙海平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