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长执字第621号
裁判日期: 2009-06-01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张改利与某某其他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09)长执字第621号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08)长民初字第2935号民事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张改利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查明,权利人张改利依据该判决在2008年12月已立执行案件。执行案号是(2009)长执字第79号。现又依据同一判决立执行案件系重复立案,故其该申请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裁定如下:(2009)长执字第621号执行案件不予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张育民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书记员 王 毅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