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绍商初字第801号
裁判日期: 2009-05-04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浙江××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与绍兴县××诚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浙江××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绍兴县××诚服饰有限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绍商初字第801号原告:浙江××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0966543-2)。住所地绍兴县××陈家溇。法定代表人:胡××。被告:绍兴县××诚服饰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60177511)。住所地绍兴县××广场××室。法定代表人:王××。本院在审理原告浙江××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诉被告绍兴县××诚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浙江××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浙江××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的起诉。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浙江××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绍兴县××诚服饰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案受理费885元,减半收取443元,由原告负担。代理审判员 刘青红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书 记 员 沈森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