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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绍商初字第801号

裁判日期: 2009-05-04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浙江××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与绍兴县××诚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浙江××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绍兴县××诚服饰有限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绍商初字第801号原告:浙江××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0966543-2)。住所地绍兴县××陈家溇。法定代表人:胡××。被告:绍兴县××诚服饰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60177511)。住所地绍兴县××广场××室。法定代表人:王××。本院在审理原告浙江××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诉被告绍兴县××诚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浙江××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浙江××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的起诉。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浙江××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绍兴县××诚服饰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案受理费885元,减半收取443元,由原告负担。代理审判员  刘青红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书 记 员  沈森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