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西民二终字第936号
裁判日期: 2009-05-19
公开日期: 2014-12-18
案件名称
吕西影与陕西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吕西影,陕西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五十六条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西民二终字第93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吕西影,无业。委托代理人靖全周,男,1969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系吕西影丈夫。委托代理人陈军涛,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陕西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天坛大厦*楼。法定代表人车光善,系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刘军键,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吕西影因与被上诉人陕西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09)莲民二初字第2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吕西影以同意原审判决为由,于2009年5月19日申请撤回上诉。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吕西影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上诉人吕西影撤回上诉,双方当事人均按照原审判决执行。二审诉讼费2700元,减半收取1350元,由吕西影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侯 静审判员 高 玮审判员 齐 放二00九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 潘丽娜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