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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绍嵊商初字第945号

裁判日期: 2009-05-15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绍兴××领带服饰有限公司与姚××、裘×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绍兴××领带服饰有限公司,姚××,裘×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绍嵊商初字第945号原告:绍兴××领带服饰有限公司,住嵊州市××江街××城东区。法定代表人:张××。被告:姚××。被告:裘×。本院在审理原告绍兴××领带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姚××、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未在本院指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绍兴××领带服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张兴宝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翁芳芳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