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绍嵊商初字第945号
裁判日期: 2009-05-15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绍兴××领带服饰有限公司与姚××、裘×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绍兴××领带服饰有限公司,姚××,裘×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绍嵊商初字第945号原告:绍兴××领带服饰有限公司,住嵊州市××江街××城东区。法定代表人:张××。被告:姚××。被告:裘×。本院在审理原告绍兴××领带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姚××、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未在本院指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绍兴××领带服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张兴宝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翁芳芳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