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甬象商初第966号
裁判日期: 2009-04-30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宁波市××信担保有限公司与宁波××服饰有限公司、韩××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象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宁波市××信担保有限公司,宁波××服饰有限公司,韩××,陈××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甬象商初第966号原告:宁波市××信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区骆驼××工业××镇××号。法定代表人:沈××。被告:宁波××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象山县××街道桥头××村。法定代表人:韩××。被告:韩××。被告:陈××。本院在审理原告宁波市××信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波××服饰有限公司、韩××、陈××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本院已于2009年1月8日立案受理宁波××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原告已向宁波良伟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本案应中止诉讼,需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长 戴 金 元审判员 翁华杰审判员周开成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书记员 陈 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