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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甬象商初第966号

裁判日期: 2009-04-30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宁波市××信担保有限公司与宁波××服饰有限公司、韩××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象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宁波市××信担保有限公司,宁波××服饰有限公司,韩××,陈××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甬象商初第966号原告:宁波市××信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区骆驼××工业××镇××号。法定代表人:沈××。被告:宁波××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象山县××街道桥头××村。法定代表人:韩××。被告:韩××。被告:陈××。本院在审理原告宁波市××信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波××服饰有限公司、韩××、陈××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本院已于2009年1月8日立案受理宁波××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原告已向宁波良伟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本案应中止诉讼,需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长 戴   金   元审判员 翁华杰审判员周开成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书记员 陈       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