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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绍诸商初字第639号

裁判日期: 2009-04-30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王××与姚××、蒋××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姚××,蒋××,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绍诸商初字第639号原告:王××。被告:姚××。被告:蒋××。被告:蔡××。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与被告姚××、蒋××、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姚××于2009年4月12日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长 许 君审判员 蔡生苗审判员 冯华泉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书记员 宣卓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