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绍诸商初字第639号
裁判日期: 2009-04-30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王××与姚××、蒋××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姚××,蒋××,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绍诸商初字第639号原告:王××。被告:姚××。被告:蒋××。被告:蔡××。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与被告姚××、蒋××、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姚××于2009年4月12日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长 许 君审判员 蔡生苗审判员 冯华泉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书记员 宣卓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