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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温乐商初字第152号

裁判日期: 2009-04-22

公开日期: 2015-12-27

案件名称

黄××与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乐清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张××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温乐商初字第152号原告:黄××。被告:张××。本院在审理原告黄××与被告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陈军生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李 红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