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温乐商初字第152号
裁判日期: 2009-04-22
公开日期: 2015-12-27
案件名称
黄××与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乐清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张××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温乐商初字第152号原告:黄××。被告:张××。本院在审理原告黄××与被告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陈军生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李 红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