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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绍诸商初字第710号

裁判日期: 2009-02-09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蒋××与赵××、倪××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赵××,倪××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绍诸商初字第710号原告:蒋××。委托代理人:陈×。被告:赵××。被告:倪××。本院在审理原告蒋××与被告赵××、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赵××涉嫌非法集资,公安机关正在侦查当中,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吴尚伟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书记员  杨 琼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