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绍诸商初字第710号
裁判日期: 2009-02-09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蒋××与赵××、倪××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赵××,倪××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绍诸商初字第710号原告:蒋××。委托代理人:陈×。被告:赵××。被告:倪××。本院在审理原告蒋××与被告赵××、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赵××涉嫌非法集资,公安机关正在侦查当中,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吴尚伟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书记员 杨 琼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