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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绍诸商初字第554号

裁判日期: 2009-02-06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王××与袁×、张××借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袁×,张××

案由

借用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绍诸商初字第554号原告王××。被告袁×。被告张××。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与被告袁×、被告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本案与赵婷芝非法集资案有关联,赵婷芝非法集资案已由诸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魏志诚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书记员  金叶薇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