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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湖德商初字第336号

裁判日期: 2009-02-03

公开日期: 2016-01-14

案件名称

翁××与陈××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德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清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翁××,陈××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湖德商初字第336号原告翁××。被告陈××。本院在审理原告翁××与被告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预交诉讼费期内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何建海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书 记 员  鲍静虹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