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长执字第292号
裁判日期: 2009-02-25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进出口贸易公司与长安区计划委员会、长安区韦曲街办债务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0)长执字第292号申请人西安市长安区进出口贸易公司与长安区计划委员会、长安区韦曲街办债务纠纷一案,申请人已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过加大执行力度,执行标的42万余元,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1991)长民初字第905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胡千平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王西平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