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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杭萧商初字第895号

裁判日期: 2009-02-16

公开日期: 2015-12-27

案件名称

李×与祝××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祝××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杭萧商初字第895号原告李×。委托代理人曾××。被告祝××。本院在审理李×诉被告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告祝××因涉嫌赌博罪已于2009年1月1日经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代理审判员 杨 治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书 记 员 宋晓敏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