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杭萧商初字第895号
裁判日期: 2009-02-16
公开日期: 2015-12-27
案件名称
李×与祝××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祝××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杭萧商初字第895号原告李×。委托代理人曾××。被告祝××。本院在审理李×诉被告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告祝××因涉嫌赌博罪已于2009年1月1日经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代理审判员 杨 治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书 记 员 宋晓敏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