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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长执字第65号

裁判日期: 2009-02-10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姚希公与姚省省、姚建省、姚占省、姚益侠、姚纯侠其他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五条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8)长执字第65号申请人姚希公与被执行人姚省省、姚建省、姚占省、姚益侠、姚纯侠赡养纠纷执行一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1日作出(2007)长民初字第110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姚希公于2007年11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权利人姚希公于2009年1月19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的(2007)长民初字第1103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李小军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书记员  徐向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