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长执字第65号
裁判日期: 2009-02-10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姚希公与姚省省、姚建省、姚占省、姚益侠、姚纯侠其他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五条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8)长执字第65号申请人姚希公与被执行人姚省省、姚建省、姚占省、姚益侠、姚纯侠赡养纠纷执行一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1日作出(2007)长民初字第110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姚希公于2007年11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权利人姚希公于2009年1月19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的(2007)长民初字第1103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李小军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书记员 徐向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