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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长执字第682号

裁判日期: 2009-12-09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陕西正佳生物制品销售有限公司、陕西省中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长执字第682号申请执行人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陕西正佳生物制品销售有限公司、陕西省中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权利人依据已生效的(2009)西证执字第136号执行证书于2009年6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陕西省中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用设备为借款抵押,本院依法查封了抵押财产,陕西正佳生物制品销售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09)西证执字第136号执行证书中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魏 华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书记员 杨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