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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东刑初字第307号

裁判日期: 2009-12-07

公开日期: 2014-07-29

案件名称

被告人高德胜、赵某某、薛某甲、薛某乙、陈某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薛某丙、巴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德胜,赵某某,薛某甲,薛某乙,陈某某,薛某丙,巴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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