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东刑初字第307号
裁判日期: 2009-12-07
公开日期: 2014-07-29
案件名称
被告人高德胜、赵某某、薛某甲、薛某乙、陈某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薛某丙、巴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德胜,赵某某,薛某甲,薛某乙,陈某某,薛某丙,巴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