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杭江商初字第1704号
裁判日期: 2009-12-07
公开日期: 2015-12-27
案件名称
戴××与吕××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戴××,吕××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杭江商初字第1704号原告戴××。被告吕××。本院在审理原告戴××诉被告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戴××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金兰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代书 记员 来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