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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甬鄞商初字第2928号

裁判日期: 2009-12-05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何××与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何××,邱××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甬鄞商初字第2928号原告:何××。被告:邱××。本院在审理原告何××与被告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何××在规定期限内既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四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 判 员  陈 钧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五日代书记员  阮雪蕾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