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甬鄞商初字第2928号
裁判日期: 2009-12-05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何××与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何××,邱××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甬鄞商初字第2928号原告:何××。被告:邱××。本院在审理原告何××与被告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何××在规定期限内既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四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 判 员 陈 钧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五日代书记员 阮雪蕾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