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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甬鄞商初字第2861号

裁判日期: 2009-12-16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梁××与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甬鄞商初字第2861号原告:梁××。被告:林×。本院审理原告梁××与被告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查原告梁××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 判 员 沈功素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代书记员 蒋 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