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甬鄞商初字第2861号
裁判日期: 2009-12-16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梁××与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甬鄞商初字第2861号原告:梁××。被告:林×。本院审理原告梁××与被告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查原告梁××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 判 员 沈功素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代书记员 蒋 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