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舟定商初字第1130号
裁判日期: 2009-12-01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舟山市天元机械有限公司与郭元平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舟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舟山市天元机械有限公司,郭元平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舟定商初字第1130号原告舟山市天元机械有限公司。村望海湾。法定代表人林亚娟。被告郭元平,仑区梅墟钱家村。本院在审理原告舟山市天元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郭元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预缴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顾凌晓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书 记 员 汪一帆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