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长执字第823号
裁判日期: 2009-11-26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卢明哲、张雪萍与卢明计其他民事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长执字第823号申请人卢明哲、张雪萍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09)长民初字第1092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09年8月10日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卢明计长期在外,下落不明,致本案暂时无法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09)长民初字第1092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朱平旗执行员 王 方执行员 张育民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李 明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