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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兴执字第00317号

裁判日期: 2009-11-24

公开日期: 2015-06-17

案件名称

兴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执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兴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兴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兴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兴平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09)兴执字第00317号申请执行人兴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被执行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兴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执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一案,申请人于2009年11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中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兴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执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工商行政处罚一案的(2009)兴行审字第00009号行政裁定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宋晓军审 判 员  罗银环代理审判员  王新党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严科宁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