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0212执恢1008号
裁判日期: 2008-09-24
公开日期: 2020-04-27
案件名称
干波良、虞祥峰、陈安芳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干波良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212执恢1008号 虞祥峰、陈安芳、宁波市鄞州宾汉箱包工贸有限公司、虞祥忠: 关于申请执行人干波良与被执行人虞祥峰、陈安芳、宁波市鄞州宾汉箱包工贸有限公司、虞祥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通过本院的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执行款、诉讼费及执行费。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甬东商初字第01130号民事判决书[即执行案号:(2018)浙0212执恢1008号、原执行案号:(2015)甬东执民字第540号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