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碑民三初字第1249号
裁判日期: 2008-09-11
公开日期: 2014-12-15
案件名称
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延安市宝塔区丽融大厦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延安市宝塔区丽融大厦有限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8)碑民三初字第1249号原告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住所地本市南二环西段69号碑林区政府办公大楼2306/2307号。负责人周健,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谈利忠、韩学武。被告延安市宝塔区丽融大厦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延安市南门坡。法定代表人吕高宁,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赵亮生,男,1973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被告延安市宝塔区丽融大厦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08年9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撤回起诉。诉讼费3198元由原告负担1599元,其他诉讼费1270元由原告负担。审 判 长 朱绍清审 判 员 吴养奇代理审判员 王 旭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书 记 员 申丽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