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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咸秦民执字第00143号

裁判日期: 2008-09-10

公开日期: 2019-12-16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咸阳星云机械有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咸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国营陕西咸阳齐发机械厂;咸阳星云机械有限公司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

全文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05)咸秦民执字第00143号申请执行人国营陕西咸阳齐发机械厂。地址人民路中段。被执行人咸阳星云机械有限公司。地址乾县城关镇。上列双方当事人就加工承揽合同一案的(2004)咸秦民初字第00432号案发生法律效力,权力人申请本院执行,本院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按判决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2005)咸秦民执字第00143号案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王志辉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霍志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