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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长执字第382号

裁判日期: 2008-12-15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陕西凌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西光激光科技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09)长执字第382号原告陕西凌云科技责任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西光激光科技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07)长民初字第222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西安西光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已经解散,现该公司正在进行解散清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裁定如下:(2007)长民初字第2222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刘小三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书记员  王西平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