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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绍民二初字第1455号

裁判日期: 2007-08-22

公开日期: 2014-06-30

案件名称

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3)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6)绍民二初字第1455号本院对原告周志铨诉被告上海恒苍服饰有限公司、江国云、徐国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06)绍民二初字第1455号民事裁定书中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本裁定书落款时间“二○○七年一月三十日”应补正为“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审判长 陈 伟审判员 王立森审判员 朱建军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易 青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