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绍民二初字第1455号
裁判日期: 2007-08-22
公开日期: 2014-06-30
案件名称
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3)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6)绍民二初字第1455号本院对原告周志铨诉被告上海恒苍服饰有限公司、江国云、徐国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06)绍民二初字第1455号民事裁定书中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本裁定书落款时间“二○○七年一月三十日”应补正为“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审判长 陈 伟审判员 王立森审判员 朱建军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易 青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