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新法执字第401号
裁判日期: 2007-07-19
公开日期: 2015-11-11
案件名称
陕西西部建筑工程检测公司诉西安市新城区房产开发公司债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6)新法执字第401号原告陕西西部建筑工程检测公司诉被告西安市新城区房产开发公司一案,本院(2006)新民初字第8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07年2月9日依法查封西安市新城区房地产开发公司陕A-EXX**小轿车一辆,现被执行人愿意以车抵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解除陕A-EXX**的查封。执行员 肖宏远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九日书记员 赵永奇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