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雁民初字第1500号
裁判日期: 2005-06-06
公开日期: 2017-01-12
案件名称
赖水根与王雅茹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赖水根,王雅茹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5)雁民初字第1500号原告赖水根,男,汉族,1962年4月26日出生,现住本市雁塔区。被告王雅茹,女,汉族,住本市雁塔区。本院在审理原告赖水根诉被告王雅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05年6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本院依法予以准许。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赖水根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减半负担。代理审判员 侯永杰二〇〇五年六月六日书 记 员 黄 瑜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