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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雁民初字第1500号

裁判日期: 2005-06-06

公开日期: 2017-01-12

案件名称

赖水根与王雅茹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赖水根,王雅茹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5)雁民初字第1500号原告赖水根,男,汉族,1962年4月26日出生,现住本市雁塔区。被告王雅茹,女,汉族,住本市雁塔区。本院在审理原告赖水根诉被告王雅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05年6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本院依法予以准许。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赖水根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减半负担。代理审判员  侯永杰二〇〇五年六月六日书 记 员  黄 瑜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