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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长执字第699号

裁判日期: 2004-09-20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王盼与李智友借款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盼,李智友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4)长执字第699号申请人王盼。被申请人李智友。申请人王盼与被申请人李智友借款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烤法律效力的(2003)长民初字第110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此案。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李智友长期在外,下落不明,家中无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03)长民初字第1105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执行员  王方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明 关注公众号“”